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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

教授 硕士生导师

所属大学: 长安大学

所属学院: 人文学院

个人主页:
http://js.chd.edu.cn/zzyxzxy/lz/list.htm

个人简介

刘志 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法学系主任。担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

源法研究会理事;陕西环境资源法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妇女儿童规划

委员会专家组成员;陕西省政策法规性别平等与儿童优先评估咨询委员

会专家;陕西省刑事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婚姻法研究会理事;西安

市铁路中院廉政督察员。 工作经历 1.1988年7月-1995年5月,西安工业大学;

2.1993年5月至今长安大学。

开授课程 环境资源保护法学、刑法学、婚姻继承法、知识产权法研究

科研项目 部分课题

1.西北地区能源开发生态保护长效机制研究,教育部

2. 我国程序法律制度,教育部

3. 陕西能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研究,陕西省社科联

4、陕西高校“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报告”,教育部

5、和谐社会视野下的中国动物福利立法研究,司法部

6. 生态保护效益补偿法律机制研究,长安大学

主编和参编著作10部,部分著作:

1.《西北地区能源开发生态保护长效机制研究》专著,2015年9月,陕西人民出版社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指导全书》副主编,2008年6月,陕西人民出版社

3.《刑法学》2005年9月,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副主编

4.《环境资源法学》2006年9月,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副主编

荣誉奖励 1.2017年获陕西省高校优秀成果二等奖

2.2016年获长安大学最满意教师

3.2006年“程序法律制度”评为《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示范片

4.2002年获教育部精彩一课

5.2002年获陕西省精彩一课一等奖

研究领域

环境资源法学、刑法学

学术兼职

担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理事;陕西环境资源法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妇女儿童规划委员会专家组成员;陕西省政策法规性别平等与儿童优先评估咨询委员会专家;陕西省刑事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婚姻法研究会理事;西安市铁路中院廉政督察员。

近期论文

1.论单位犯罪中单位成员的刑事责任,2009年10月,《河北法学》;

2.行政追偿制度探究,2005年10月,《中国行政管理》;

3.文物犯罪中的界定,2005年2月,《宁夏社会科学》;

4.藏族传统宗教思维方式的评价与变革,2009年3月,《青海民族学院学报》;

5.清政府管辖西藏地方的立法制度评述,2006年2月,《青海民族研究》;

6.我国西部土地荒漠化防治的法律对策,2009年6月,《甘肃社会科学》;

7.当事人应否纳入伪证主体的刑法歉抑分析,2008年10月,《人民检察》;

8.西部地区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述略,2006年3月,《青海民族学院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