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 照片

张艳

职称未知

所属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所属学院: 法学院

个人主页:
http://fxy.nufe.edu.cn/info/1096/4289.htm

个人简介

先后于淮北师范大学、香港公开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为北京德和衡(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

2004年6月- -2012年5月 ,任江苏呜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12年5月至今任北京德和衡(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德和精品律所联盟保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保险与财税工作委员主任、南京市律师协会保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研究成果包括: 1.原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所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为七个等级,在司法实践中,常会出现伤者已经达到一定的伤残程度 ,而在七个等级中找不到相应的等级.从而伤者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就该问题常常产生矛盾。为维护保险消费者的保险权益,提出了将伤残程度进一步划细并对划细后的各等级进行细致规定的法律建议。后保险监管部门将人身保险残疾程度由原七个等级调整为十个等级。 2.2011年之前,江苏各地法院对学生平安险是否属于团体险,及保险人对学校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是否还应当逐一向投保人履行明确说明义务认识不同 ,裁判标准不-。 为此.本人推动南京市中级法院邀请南京地区各保险公司的法务人员召开业务研讨会对此问题进行了研讨,本人在会上提出的意见为,学生平安险不属于团体险,保险人对学校及投保人均负有明确说明的义务。之后,江苏省高级法院采纳了本次会议上发表的意见,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对学生平安险是否属于团体险等问题予以明确,从而统一了 江苏省各地法院的裁判标准。

研究领域

为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