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行玉
博士 副教授 硕士研究生导师
个人简介
男,1977年6月生,山东莒南人。2001年7月毕业于聊城师范学院历史系,获历史学学士学位;2003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8年获山东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16年12月毕业于上海大学社会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先后主讲《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式与政策》等课程。自2003年以来,在《理论与改革》《社会主义研究》《农业经济问题》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其中3篇为CSSCI收录,1篇为C类核心。博士论文入选《中国社会科学博士论文文库》,并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主持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一项、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一项、校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三项。获聊城大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