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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目强

副教授 硕士生导师

所属大学: 安徽大学

所属学院: 法学院

个人主页:
http://law.ahu.edu.cn/2011/0114/c5033a35871/page.htm

个人简介

张目强,山东省聊城阳谷县人,2000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取得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取得法学硕士学位;2012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目前任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研究人员。

一、学术情况 主持项目

1.“跟单信用证下银行审单法律问题研究”(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2007sk037);

2. “WTO框架下补贴认定法律制度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10YJC820154);

3.“WTO框架下我国财政补贴法律制度研究”(2011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特别科研项目);

4.《SCM协议》框架下我国补贴与反补贴法律制度的完善(安徽大学“211工程”青年科学研究基金,SKQN013);

5.“安徽企业‘走出去’若干法律问题研究”(安徽省法学会2017年一般项目,2017007)。

(三)出版著作

独著“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攻略”,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54万字。

二、获奖情况

1.2007年获安徽大学法学院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

2.2008年获安徽大学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

3.2010年获安徽省“省级教坛新秀”奖。

研究领域

研究方向:国际贸易法、世界贸易组织法。

学术兼职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理事,安徽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安徽省律师协会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合肥市首届涉台涉外法律服务团成员。

近期论文

1.“论《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中的补贴专向性”,发表于法学核心期刊《政法论坛》2012年第2期,被人大复印资料《国际法学》2012年第6期全文转载;

2.“论美国对华系列反补贴案对我国的影响及应对”,发表于CSSCI 刊物《山东社会科学》2012年第4期;

3.“论WTO框架下上游补贴利益传递分析及对我国的启示”,发表于CSSCI刊物《安徽大学学报(哲社版)》2013年第3期;

4.“中美双反措施案中“公共机构”的认定及评析”,发表于CSSCI 刊物《山东社会科学》2013年第7期;

5.“跟单信用证项下银行审单表面相符原则的再思考”,发表于国家级期刊《投资研究》2010年第2期;

6.“后多哈时代核心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的关系”,发表于中文核心期刊《前沿》2010年第5期;

7.论《SCMA协定》中的补贴专向性及我国的立法完善,《WTO法与中国论丛》(2010年卷),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年10月。